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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参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5-30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学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校《关于加强学科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梳理学科建设的优势与不足,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学位中心〔2016〕42号)的内容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参加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性质

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自主开展的面向全国学位授予单位的服务性评估项目。主要依据我国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简称学科目录),对各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学科发展状况分析与服务。

二、参评条件

我校目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含一级或二级授权)的所有一级学科,且同一学科门类下具有“博士一级”、“博士二级”或“硕士一级”授权的一级学科须同时参评(简称“绑定参评”)。我校满足以上条件的学科清单见太阳成集团参评学科清单(附件1)。

三、指标体系

总体概述:本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当前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新要求,坚持“质量、成效、特色、分类”导向,采用“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在保持第三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共设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方面。本轮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人文(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社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门类)、理工门类、农学门类、医学门类、管理学门类(含统计学学科)、艺术门类、体育学科、建筑类学科共9大类(为体现特色,同类体系中不同一级学科的指标也可能略有区别)。具体指标体系及说明见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附件2)。各指标权重将在评估过程中通过向各学科同行专家进行问卷调查确定。

改革要点:根据广泛调研形成的共识,在第三轮基础上,本轮学科评估的指标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革:一是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和“毕业生质量”三维度评价模式;首次试点开展在校生和用人单位调查,跟踪学生在学期间和毕业后职业发展的质量。二是改变以往单一的“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师资队伍评价方法,改用列举“代表性骨干教师”的方法,由专家对师资队伍的水平、结构、国际化程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三是进一步强调学科产出与成效,适当淡化条件与资源。四是坚持“定量与定性、国内与国外、质量与数量”三结合的学术论文评价方法,在人文社会与管理等学科采用“A类期刊”指标,在自然科学学科建立更科学的“中国版ESI高被引论文”指标,强化中国论文评价话语权。五是增设社会服务贡献指标,体现不同地区、类型学科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与特色。六是鼓励交叉合作,通过“归属度”方法科学评价“跨学科成果”。七是细化指标体系分类,进一步体现学科特色。

四、评估程序

1.系统填报(5月6日-25日)

各参评学科务必指定专人通过登录“学科评估系统”(系统网址:http://www.cdgdc.edu.cn/pgsh)完成《学科评估简况表》(简称《简况表》见附件3)和《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简称《信息表》见附件4)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账号与密码将由规划学科办另行单独告知,网上填报起止时间5月6日-25日。

2.材料审核(5月26日-28日)

为保证各参评学科填报材料的形式规范和内容合理,各学院在网上填报结束后组织相关学科根据信息采集的标准进行逻辑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核,特别是对跨学科填写的信息进行重点筛查。

3.材料报送(5月29日-30日)

规划学科办通过评估系统将各参评学科材料的最终版本提交至学位中心,并负责打印参评学科《简况表》、《信息表》及《参评学科汇总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30日前寄至学位中心。

4.材料核实(学位中心组织)

为保证各参评学科填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学位中心将通过三个步骤核实材料。一是组织专人、开发软件、利用公共信息库比对等形式对填报信息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材料进行网上公示;三是向填报单位反馈核查结果与异议问题。

5.主观评价(学位中心组织)

主观评价环节包括问卷调查、专家评议、学科声誉调查和指标权重调查四部分。

问卷调查:学位中心将根据各学科提供的在校生与毕业生工作单位联系人信息,直接邀请他们参加网络问卷调查。

专家评议:学位中心将邀请各学科同行专家对师资队伍质量、优秀在校生、优秀毕业生、学术论文质量,以及社会服务特色与贡献等主观评价指标进行专家评议。

学科声誉调查:学位中心邀请“学科同行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对学科声誉调查。学科同行专家原则上从各参评单位等量选取;行业企业专家从各主管部门、企业办人士中选取。部分学科(理工类)还将试点委托国际有关教育评价机构聘请全球学者开展国际声誉调查。

指标权重调查:为确保指标权重科学合理,权重的确定将征求各学科专家意见。首先,根据上轮评估指标权重,结合调研意见,形成各指标权重参考区间,再将此参考区间向各学科同行专家征求意见,学位中心将直接根据专家意见平均值形成最终权重。

6.结果发布

学位中心根据客观数据分析与主观评价结果,按指标权重统计形成评估结果,并按“精确计算、淡化名次、聚类统计、多维发布”的原则进行结果发布。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各参评学科在认真学习领会此次评估的指标体系前提下,要树立责任意识,分工明确。我校共有34个一级学科参评,一级(含9个独立二级学科)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是本次学科评估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安排、协调本学科参评材料的填报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到人。

2.严格标准,客观真实。在填报材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填报要求、数据标准填报,且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和数据的真实可靠,有据可查,不得盲报乱报。

3.深度挖掘,高度凝练。对于优秀在校生、优秀毕业生、学科社会服务等典型成就和案例要深度挖掘,切实把最优、最好、最成功的典型填报上去;学科简介部分,要准确把握本学科的定位与目标,高度凝练学科的优势特色、方向设置和培养目标,力争让评审专家感觉耳目一新、印象深刻。

4.及时布置,准时提交。由于此次评估时间要求较紧,填报工作量较大,请各参评学科务必及时布置落实,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准时提交。

联系人:曲洪亮 0451-82191127 李本昌 0451-82192092

附件:1.太阳成集团参评学科清单

2.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3.《学科评估简况表》(理学、工学,不含统计学学科样表)

4.《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

太阳成集团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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