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封
夏明翰致妻子郑家钧(节录)
致敬人
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朱津玮
书信全文
历史背景
这封信是革命烈士夏明翰就义前写给妻子的遗书。1928年初,夏明翰为配合新任湖北省委书记郭亮工作,告别妻子和刚出生的女儿来到武汉,部署“停止年关暴动”的计划。由于叛徒出卖,同年3月18日被捕,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他不为所动,在得知生命即将结束时,他忍住伤痛,在阴暗潮湿的监狱里,用半截铅笔,给他异常想念的妻子和女儿,写下了这封催人泪下的遗书。
信后,年仅28岁的夏明翰为了表达对妻子强烈的思念,还用嘴唇和着鲜血,在信纸上留下了一个深深的吻痕。虽然在死亡面前无可奈何,但夏明翰不曾后悔,他依然相信举过的红旗会飘扬在蓝天上,他将自己的遗志寄托给妻子,临刑前挥笔写下了这首气壮山河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